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12月9日(周五),详细安排如下:
请报考法院系统的应检人员于当天早5:00前到省法院正门(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联系电话:13756919519、15688993371)集合。
二、考生须知
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如有遗失,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人民币1000元(请多准备些10元零钱)。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中第一页病史部分要由受检者本人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其他部分不允许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