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要求,我市定于2016年12月11日进行笔试。现将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12月8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原考生报名地点)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上午9:30——11:00。
(二)笔试地点:惠州市技师学院(惠州市江北西区31号小区惠博沿江路奥林匹克花园旁,市内可以乘坐39路、8路公共汽车到达)
考生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前40分钟到达笔试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试室签到。具体参加笔试考生名单、试室请留意考点公示。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三)“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考生符合《惠州市2016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对加分资格要求的,请在领取准考证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未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生自行前往笔试地点,请考生提前做好熟悉笔试地点道路交通等准备工作,依据本人实际选择交通工具前往,并注意安全。
(五)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设立举报电话,受理考生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52-2789328。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