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我市事业发展需要,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引进部分高层次人才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范围
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研究生20人,硕士研究生100人。范围为全国“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博士、硕士毕业留学生。定向、委培人员报考的,需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优良。符合引进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引进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引进,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先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考试(面试)、体检、考核。
博士研究生应聘的,不参加考试,符合引进条件的直接进行体检、考核。
四、引进办法和步骤
1、报名。登陆“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qfrsj.gov.cn/)”,点击“2012年曲阜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栏目,从本公告附件下载《2012年曲阜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个人资料后(附近期彩色免冠照片)通过邮箱(qfrczp2012@126.com)发送至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资格条件相同的岗位合并为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只填报职位,不需填报具体单位(岗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教育类职位的,须取得与所报职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学历证书专业须与所报职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博士毕业研究生报名的,不需填报具体职位,按照我市人才需求,符合引进条件的,根据本人所学专业确定聘用单位。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5月4日16时,过时不予受理。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2012年曲阜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本人,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未合格人员请勿到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的《2012年曲阜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与登记表同底版照片2张进行现场确认,应聘教育类职位的,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已就业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引进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5月8日—5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现场确认地点: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省曲阜市春秋路13号)。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百分制计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考生进行政审考核,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5、选岗。拟聘用人选按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岗位)。
6、聘用及待遇。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选。往届毕业生被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派遣手续,列入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被聘用的,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待毕业离校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派遣手续,列入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面试、体检、考核、选岗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被聘用后不按时到聘用单位工作的,取消被聘用资格。
五、引进纪律
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公告,遵守引进纪律,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引进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曲阜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4498402 4498339
曲阜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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