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发展工作,根据《卫辉市2016年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发展工作方案》(卫组文〔2016〕8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拟设置岗位计划
(一)乡镇党建工作人员岗位26个。
(二)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17个。其中乡镇便民服务可选择岗位17个,禁毒服务可选择岗位12个。
二、时间安排
乡镇党建工作人员定向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定向招聘于12月底前完成。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目前仍在卫辉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报考;
(二)报名乡镇党建工作人员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考人员需交纳报名费30元,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村干部资格认定表。以上证件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经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现场采集个人信息。报名填写《卫辉市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发展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携带报名材料,到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人才交流中心。
2、资格审查
由组织、纪检监察、人社、公安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二)统一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笔试成绩对社会进行公布。
2、12月16日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选报岗位
聘用乡镇党建工作人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依据统一考试成绩排名,结合岗位条件要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由大学生村干部个人自愿依次选择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照大学生村干部任职年限长者优先、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相同学历、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实行抽签。
(四)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岗位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依法与转岗发展的大学生村干部签订劳动合同。
(五)自主创业及其他
愿意自主创业或愿意自谋职业的,签订解聘合同后,按照豫办〔2012〕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发放相应工作、生活补贴。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孟昕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聘用乡镇党建工作人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阳光操作”的原则,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风清气正;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凡发现有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将实施问责;大学生村干部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凡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从严查处。
卫辉市大学生村干部转岗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