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创建于1946年,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之一。2008年5月广东省医学科学院成立,与广东省人民医院合署办公,属下现有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老年医学研究所、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广东省肺癌研究所、广东省眼病防治研究所、广东省神经科学研究所等多个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机构。
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势下,广东省人民医院与珠海金湾政府合作新建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地处珠海市西部生态城区——金湾区,占地61168平方米,依山傍海,环境优美,市政配套齐全,交通四通八达,离珠海机场仅10分钟车程。规划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按800张床进行三级医院总体规划,其中一期开放400张病床,将配置1台DSA、1台MRI、2台CT等大型医疗设备,已于2016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
医院依托珠海特区政策优势,按照深化医改要求,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和医院管理层三部分组成的法人治理机制。实行“强专科,小综合”发展战略,将广东省人民医院心血管、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等国家重点专科拓展延伸,带动其他专科业务发展。医院设有国际医疗中心,开展面向港珠澳高端医疗需求的国际化品质服务。未来计划建成面向珠海市、辐射珠江口西岸以及港澳地区的区域性医疗中心。欢迎有志之士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为促进医院事业发展,我院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医院依法为受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种)及住房公积金;但不受理户口、人事关系及档案。
(三)护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培训期),试用期工资为5000元/月。入职后由医院安排培训,培训期间免费提供住宿。
(四)对非珠海户籍且现工作单位不在珠海的人员,免费提供3个月住宿。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1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由于招聘人员较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资料邮寄。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报名(收件)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虹阳路2号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行政楼四楼407室,人力资源部收(邮编519090)。
(三)报名资料(邮寄资料不予退还)
1.《广东省人民医院珠海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考生亲笔签名)。
2.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1张备用)。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有效期内)、职称(资格)证等证书、有效期内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应届生提供)的复印件。
4.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的复印件。劳动合同无法证明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请考生按顺序整理,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考生带报名材料相关原件备查)
1.现场报名的考生请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带齐相关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邮寄报名的考生在笔试前带齐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
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考试事宜,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wan.gov.cn/)公布,请考生关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理论考试)+面试(操作考核)”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操作考核)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评岗位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若比例达不到1:3时,则按实际情况开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网站公布。
2.面试(操作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工作情景模拟等测评方法进行面试。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情况。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所缺名额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操作考核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人员;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
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635534
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62918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