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初审结论及资格复审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结论(点击查看)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初审结果栏为“合格”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见表中“复审时间”栏中安排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未按此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江油市诗仙路98号江油市人社局办公大楼后楼305室。联系电话:0816-3227286。)
(四)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体文广局负责。
(五)资格复审须提供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免费师范生需提供由学校(院系)出具的免费师范生证明及就读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
报考者请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带二维码)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在职在编的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江油市政务网http://www.jiangyou.gov.cn/。考试的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政务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