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决定公开遴选中共林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20名(全供事业编制)。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发布信息的官方网站为红旗渠网(网址:http//www.linzhou.gov.cn/)。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遴选条件
1、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遴选人员必须为林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全供事业编制人员(教师、聘干和工勤人员除外);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两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两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一把手和纪检组长签字把关)。4张近期同底二寸白底彩色照片,及同底版电子照片一份(30kb以下)。提交《林州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红旗渠网站下载打印的附件1)一式两份。副科级干部报名还需经市委组织部同意。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党政综合楼1312房间,电话:6166301)。
4、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人数。公务员报考的,录用后按全供事业编制对待;副科及以上人员报考的,录用后享受原职级待遇,不安排职务。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遴选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见红旗渠网站公告。
2、面试
根据遴选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人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写作,写作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遴选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资格。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公示
依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红旗渠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进入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严格工作纪律,遴选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林州市纪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6166301
中共林州市纪委
中共林州市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