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实际,现将各专业统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考试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高考报名地的县(市、区、特区)规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持二代身份证和《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到考点高校,缴纳专业考试费、进行身份证识别验证并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统考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考生在考点具体分组情况、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考点高校布告栏。专业考试严禁考生携带手机、寻呼机、相机及其它接收、传送设备进入考场。
二、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图片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风景图片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
3.注意事项
考生自带绘画工具(其中不含严禁使用的定画液、喷画胶、蛋清液等画面固定材料)。
(二)音乐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合计总分30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少数民族特色、作曲理论,此四项只能任选一项。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视唱练耳是音乐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视唱由考生本人现场抽取题目。
(2)专业主科
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钢琴伴奏,流行自备伴奏(CD碟)。
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演奏一至两首曲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作曲理论考生考查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
3.注意事项
为保证考场秩序,钢琴伴奏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一律不得自带;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
(三)舞蹈类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1)形体测试科目采用软开度、形象、身高、躯干比等方式考查;
(2)舞蹈表演科目采用节奏、姿态、乐感、表现力等方式考查;
(3)模仿科目采用音乐形象模仿、舞蹈动作模仿等方式考查。
3.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须查看个人专业考试分组名单,并清楚考试时间及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提前40分钟进入“舞蹈候考场”提前做好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音乐光碟,穿戴好舞蹈练功服(紧身服)、软底鞋进入考场。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100分、即兴评述10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1)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
考生先进行一篇100字左右的自备稿件朗读,然后在主考官处领取一篇100字左右指定稿件进行朗读。
(2)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
考生现场单独进行展示。形象气质展示包括上镜效果、身高形体、肢体协调性等展示;才艺展示包括模拟主持、声乐、曲艺、武术、体操、舞蹈、器乐等展示。
(3)即兴评述
考生现场抽取考题进行评述。考题内容涉及符合高中生认知水平的文化常识及社会热点资讯。
3.注意事项
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换装和化妆(不得化浓妆),考试过程中不设换装、化妆时间;如考生在才艺展示环节需播放伴奏,须在进入考场前将伴奏音乐提交考务工作人员,其它乐器、道具需自备。
(五)广播电视编导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面试150分、笔试15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1)面试
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考生随机抽取一种)。评委提问,主要针对考生影视编导方面的知识进行现场提问。
(2)笔试
考生根据考试题目要求进行电视作品创意,考查广播电视的新闻类栏目、谈话类栏目、综艺类栏目、专题类栏目、服务类栏目、电视广告类中的一种类型。
3.注意事项
命题演讲准备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生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不超过2分钟;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字数要求1200字以上。
(六)表演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朗诵及演唱90分、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1)朗诵及演唱
朗诵:通过考生自备及指定的文学作品朗诵,考察考生吐字,发声,语音,以及嗓音等方面的条件和素质,考察考生对朗诵作品的理解、感受、想象和表现的能力。
演唱:通过考生自选一首歌曲的演唱,检验考生声带和发声,考生器官的先天条件,以及演唱水平和对歌曲、歌词的理解力、想象力、感受力、表现力。
(2)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
通过考生的自身条件和自备的舞蹈、体操、武术、戏曲身段等形体展示,直观测试出考生的形体自身条件(身材、形象、肌体结构和比例等)以及形体的协调性和形体的开度、软度、力度、弹跳等基本条件和素质。
(3)即兴表演
即兴表演:通过命题集体小品或命题单人小品,考察考生对规定情境、事件、人物和人物关系的理解,以及考生的信念感、想象力、激情和即兴的适应能力。
3.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考场前要准备好音乐光碟,着紧身衣裤进入考场,不得化浓妆。
(七)戏剧影视导演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分、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1)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
朗诵:通过考生自备文学作品朗诵,主要考察考生对朗诵作品的理解、感受、想象和表现的能力以及考生的吐字、语音等方面的条件和素质。
命题编讲故事:通过命题进行编讲故事,主要考察考生的形象思维能力、想象力、创造力、语言组织能力。
(2)命题小品表演
命题小品表演:通过指定题目进行小品表演,考察考生对规定情境、事件、人物和人物关系的理解,以及考生的信念感、想象力、激情和即兴的适应能力。
(3)命题故事写作(笔试)
考生通过命题后进行故事书面写作,并进行不少于3个重要镜头(场面)书面再现,主要考察考生的形象思维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创作编写故事的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潜在素质的写作能力。
3.注意事项
命题故事写作考试时间120分钟,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
(八)戏剧影视文学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面试100分、笔试20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1)面试
自我介绍;才艺展示:考生必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才艺,如朗诵、讲故事、小品或戏剧、影视片段表演、说相声等;评委提问。
(2)笔试
故事编写;影视作品评论。
3.注意事项
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包括看影片时间)。
(九)书法学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创作(楷书或行书一幅)100分,合计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
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楷书临摹、行书临摹、楷书创作或行书创作。
3.注意事项
考生所有毛笔、墨汁、砚台、毡纸等用具自带,考点提供考试用纸。
三、专业合格线及成绩查询
(一)专业合格线
1.美术类专业本科考生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书法学及表演类:省内院校本科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原则上按4:1以内的比例安排;省外院校本科专业成绩最低合格要求不低于180分。
3.音乐、舞蹈类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原则上按4:1以内的比例安排。
(二)成绩查询
考生于2017年1月底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cjcx.gzszk.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四、有关事项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点高校对考生考试过程要实行有效监控,对在专业考试中舞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