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是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经费自给(从工程管理费中开支)。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深圳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职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选调职位
财务部行政会计1名(见附件1)。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处于试用期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3.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评、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2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23日(仅限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305办公室(福田区侨香路侨香村1栋裙楼305)。
2.报名提交材料
(1)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
(2)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或职员登记表复印件;
(3)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留学人员资格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届时通知面试方式、时间、地点。
(三)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四)确定考察人选
在适岗能力测评后,参照考试成绩,结合岗位工作需要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83942856;郭工,83942867。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