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卧龙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结合卧龙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学历、年龄
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0日至1998年12月 20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院校毕业生3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2016年卧龙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一览表》
2016年卧龙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临床医学专业 | 中西医专业 |
1 | 陆营卫生院 | 1 | |
2 | 石桥卫生院 | 3 | |
3 | 潦河卫生院 | 2 | |
4 | 英庄卫生院 | 3 | |
5 | 青华卫生院 | 2 | 1 |
6 | 蒲山卫生院 | 4 | 3 |
7 | 安皋卫生院 | 2 | |
8 | 谢庄卫生院 | 3 | |
9 | 潦河坡卫生院 | 2 | 1 |
10 | 小寨卫生院 | 3 | |
合计 | 25 | 5 |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时本人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电子备案注册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2016年卧龙区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一份。现场采集照片、指纹信息,并交纳考务费30元。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卧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南阳市工业路与七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证书或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加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招聘网站。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医学基础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笔试成绩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手续办理情况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聘用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聘用手续办理后及时安排上岗。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照片、指纹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取消卧龙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资格。
(六)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执行。
报名者凡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lrlw.gov.cn/)、卧龙区卫生局(http://www.wolong.gov.cn/e/space/?userid=26)为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成绩、聘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77-63126935
南阳市卧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