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可以采取放管结合、考核招聘、简化程序等措施,提高招聘效率,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16年第二批博士招聘以考核招聘方式进行,拟招聘博士毕业生99名,特制定本考核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第二批招聘博士毕业生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经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第二批招聘博士毕业生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发布在我校人才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5.ncwu.edu.cn/renshi/channels/1117.html),发布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2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6年第二批招聘博士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和各用人单位保持联系,按各用人单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在职应聘人员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在人事处指导下,由我校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试讲)满分100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员根据面试(试讲)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须到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体检和考察人员请下载体检表和考察表(网址:http://www5.ncwu.edu.cn/renshi/contents/1122/46079.html),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报送拟聘人员材料
各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体检表和考察表等材料统一交到人事处,时间截止为2016年12月26日上午12:00,过期不交者,此次考核招聘计划自动取消。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研究后,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5.ncwu.edu.cn/renshi/channels/1117.html)。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9127260(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5790233(学校纪委、监察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