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报送以下材料
1.2016年12月25日前,各牵头院校报送转段升学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和考核方案。
2.2016年12月25日前,各市招办按规定格式报送报名点联系人情况表(纸质盖章、EXCEL电子表格);
3.2017年1月12日前,各市招办按规定格式报送已接收并审核过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和《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盖章、EXCEL电子表格)。
4.1月17日前,各专业联考委报送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考点与时间安排表。
5.3月23日前,各市招办报送文化统考考点情况表,包括考点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等信息。
6.3月24日前,各专业联考委报送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二份,装订并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册一本。
7.4月10日前,各市招办报送保密室值班安排表与接卷人员名单。
8.4月10日前,各市招办报送2017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以及该部分考生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
9.4月30日前,各牵头院校报送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
10. 4月27日前,各专业联考委报送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总结。
11. 5月31日前,各牵头院校报送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总结。
12. 6月30日前,各市招办报送对口单招工作总结。
二、向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报送以下信息
1.3月23日前,各市招办报送文化统考考试编排方案。
2.3月24日前,各专业联考委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导入网上管理系统。
3.4月22日前,各市招办上报体检信息库。
4.4月30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学生成绩库和拟录取库导入网上管理系统。
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相关数据和材料
1. 1月11日前,各专业联考办下载报名数据,并按此数据统一编排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号,制作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2. 1月12日前,各牵头院校下载转段学生报名库。有关中职校报送纸质盖章材料至牵头院校,同时,还需将转段学生中职入学时的录取名册复印件报牵头院校审核。
3. 1月20日前,向转段升学牵头院校反馈第一批上报的享受奖励政策的转段学生情况审核结果。
4. 3月28日前,下发文化统考考场编排库。
5. 3月29日前,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至各市招办。
6. 4月10日前,下发考生动态口令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