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加强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导意见》(粤人社规〔2013〕4号)及《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韶人社函〔2013〕350号)文件精神,经宣传动员、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工作环节,陈家鸿等3人符合直接聘用条件,拟聘用陈家鸿等3人为我市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天(12月13日--12月21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署真名后投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或电话联系:0751-3822253。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财政局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