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县税收管理力量不足的紧张局势,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协税护税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税收协管员10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税收协管员。被聘用者报到后,由县财政局、仁化国税局统一安排岗位。
(二)招聘人数:10人(其中:2人安排县财政局工作、8人安排到仁化县国税局工作。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如试用期内发现不具备这种技能,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解除聘用合同;
4、年龄限制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6cm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薪酬待遇:试用期2个月,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聘用,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同时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renhua.gov.cn)、仁化人才网(http://sgrh.gdrc.com)进行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丹霞大道118号,联系电话:0751—6321993)。
4、报名提交材料:①《仁化县公开招聘税收协管员报名表》(附件1);②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原件备验);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上进行公布。
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好《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2),向仁化县协税护协税办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核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增试答辩,以答辩分数高低确定最终名次。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核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
本次考试设最低分数线。
(四)体检及考核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首期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6321993。
2、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依合格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3、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15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4、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仁化县协税护税办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