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信息库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上报面试评委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我校可以推荐管理类和专业类面试专家。其中,专业类面试专家由各教学单位限额推荐上报,各教学单位推荐上报数量限定为1名。
二、专家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二)熟悉和了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准确把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法规,掌握面试测评技术。
(三)管理类面试评委,须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或分管过组织人事、人才测评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专业类面试评委,须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或从事相关科学研究、人才测评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四)事业单位推荐的评委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知人识人能力。
(六)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正常履行面试评委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推荐表》(见附件)。
(二)学校进行考察评审推荐。
(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遴选。
四、管理与监督
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直面试评委队伍和面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面试评委的考核评价、培训、资格审定、取消等工作。
取得面试评委资格的人员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五、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于2016年12月23日前将《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中,纸质版个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后,交人事处人事科。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人事科:赵凯 刘秋月 张梅
联系电话:3326201
邮 箱:zk523033@163.com
人事处人事科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