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逐步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队伍,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公开性和科学性,经河南省委组织部和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建立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信息库。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要求,为做好我校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面试评委的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二)熟悉和了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准确把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法规,掌握面试测评技术。
(三)面试评委须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或从事相关科学研究、人才测评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四)事业单位推荐的评委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知人识人能力。
(六)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正常履行面试评委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入库面试评委的推荐程序
(一)推荐人选。本人申请,所在单位组织考察推荐,填写《河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推荐表》(附件1)。由所在学院初审和盖章后,报人事处汇总。经学校审核后,将推荐人选分别报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汇总审核遴选,确定面试评委入库人选。
(二)推荐人数。每个教学学院推荐1人。
(三)培训建库。入选面试评委库后,须参加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的面试评委培训,建立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信息库,逐步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持证上岗制度。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面试评委,原则上从面试评委信息库中随机抽调。
各单位于12月23日上午11:00前将推荐的面试评委人选,填写的《河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推荐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到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曹进军 刘润强
电 话:3040342
邮 箱:histzhaopin@163.com
人事处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