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卫生(剩余部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卫生(剩余部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至青岛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应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办理证书所需材料,到黄岛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递交材料。
二、办证时间、地点
1.办理时间:
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2.办理地点:
西区: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1号楼5楼人才大厅考试培训窗口,联系电话:85166766
东区: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青岛光谷软件园51号楼二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6988552
三、办证所需材
1.《专业技术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
4.《2016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需用U盘报送)。
四、注意事项
1.填表说明见青岛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证书编号请在合格人员名单中查询,需填写完整。
2.单位意见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需现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需人事档案存放地)和主管部门盖章。
黄岛区考试培训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