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等三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等三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经岗位调整后,本次拟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45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140人(含笔试成绩并列者),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确认具体事宜
1.面试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12月23日8:30—18:00
2.面试资格确认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黄河饭店二楼第一会议室
3.面试资格确认须携带材料:拟面试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退役或转业士官证、英语四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接受面试资格确认。
拟面试考生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考生经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2.根据面试资格确认审查结果和《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等三单位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如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请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的考生及时关注招考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监督电话:0371—5677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