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郴政办函〔2015〕11号)、《郴州市实施〈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办法》(郴政办发〔2016〕27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办(法制办)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2名法律专业人才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助理,专职协助区政府处理法律事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报名人员应爱岗敬业,无任何不良记录。具有律师身份的,应获得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年龄在35岁以下(曾担任过检察官或法官的律师年龄可放宽至55岁),并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两年以上;无律师身份的辞职、退休人员,应曾担任过五年以上的检察官或法官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招聘方式:面试后择优聘用。
三、报酬待遇:与所在律师事务所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法律服务费每年6-8万元(含保险等待遇)。
报名者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书面意见,提供相关学历资格、执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无律师身份的辞职、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检察官或法官资格证明,并于2017年1月10日前,到区政府办(法制办)434室报名。联系电话:2167193、13307355375。联系人:陈雄。
北湖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