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燕郊某小区物业雇请的保安,以暴力阻挠业主维权。物业收取停车费,不听取业主意见,挤占消防通道;业主维权遭到围攻及恫吓,家门被灌胶水。业主组队练咏春,请来八卦掌师傅教推手,以壮声势。对于''练武维权''事件,你怎么看?
【解析】
业主是消费者,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商家,双方应该是一种自由、平等的关系。但当房子出现问题开发商负有责任时,业主合理的要求往往不能得到满足。在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业主却不能依法维护自身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们的劣势处境。但是,选择''以暴制暴''的方式维权也并不恰当,这反映了业主权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认为,和忍气吞声相比,通过抗争维护自身权益,无疑是更可取也更值得尊重的选择。但是业主也需要选择恰当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利。
1.要主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当业主权利遭到侵犯时,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来充分主张自己的权利、启动集体决策机制,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
2.业主和物业公司在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要确保合同的具体明确、内容详尽,当遇到问题,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3.要发挥媒体强大的舆论监督作用。媒体对于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要进行及时的曝光,对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制造舆论压力,维护业主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