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设10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近1万人,2011年与江苏师范大学合作建办江苏师范大学连云港校区。
因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工作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已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四)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2日-12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邮箱: lygszrsc@163.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联系人:杨乐新,联系电话:0518-85817766。
(三)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完成后,请于2016年12月29日到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8号)玖兴楼B509人事处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7:00。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2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均为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涉及岗位核减,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一般为所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6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相应的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通知面试具体安排。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笔试面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其中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工资待遇
(一)非在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组成,基本工资参照校内同类合同制人员的标准执行,岗位津贴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为非在编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1777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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