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的原则,天河区长兴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生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和工作执行能力;
3、年龄28周岁以下(计算至2016年12月30日);
4、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
5、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计划生育或其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6、中共党员、取得驾驶证者优先;
7、具有文字写作、计算机维护特长者优先。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约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月薪约3500元,享有法定的五险一金、休假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长兴街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6年12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1241754674@qq.com进行报名。
2、报名表经初审后,将择优进行笔试、面试。
3、笔试、面试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确保电话畅通),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参加,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长兴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