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提高我军士官队伍素质,增强部队战斗力,今年,全军部队仍将从我市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
一、招收对象
主要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男性毕业生。
二、招收条件
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的对象,必须是经过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的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男性公民。
(一)政治条件
政治合格,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二)文化条件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网上能够查到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编号)。
(三)年龄条件
招生对象应当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
(四)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身体条件。
(五)专业条件
应招对象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具体见《2012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专业分类表》。
(六)户籍条件
应届毕业生指常熟理工学院或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应届毕业学生,或原户籍为常熟的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必须为常熟户籍。
三、士官待遇
经批准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享受以下待遇:
(一)其家属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享受军属待遇。
(二)在部队服役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在入伍期间,当地政府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服役补助金。非正常原因提前退役或离开部队的,不再享受服役补助金。
(四)退出现役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安置。
四、报名办法
应招人员,必须是本人自愿。常熟理工学院、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申请报名;常熟籍其他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在常熟市人武部(海虞北路53号)申请报名。初定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
报名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的出示学校相关证明);3、户口簿;4、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到市人社局报名参加考试,市征兵办将提供相关帮助)。
以上材料均应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咨询电话:
常熟市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孟逸康:0512—65061510
常熟理工学院:0512—52251143
常熟职业教育中心校:0512—52307541
常熟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
2012年士官待遇
经批准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享受以下待遇:
(一)其家属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享受军属待遇。
(二)在部队服役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服役期满第二期(4年):部队工资、复员费、住房补贴累计约18万元,平均年收入4.5万元左右。
(三)在入伍期间,当地政府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服役补助金。按现行政策规定,服役四年累计发补助金2.6万元。平均每年6500元。
(四)退出现役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安置。通常实行货币安置政策,以现行政策安置金为6.9万元。
注: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服役期满第二期(4年),收入不低于27.6万元,平均年收入不低于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