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及社会相关人员: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省州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及指示,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执行教师持证上岗的规定,现将本次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及种类
1.认定范围:
①中、高等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②没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的教师;
③符合云教人[2004]8号文《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社会人员(非师范专业类的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认定种类: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高中、中专代州现场审核材料)。
二、申办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学历
①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分别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或其它专科以上学历;
②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③申请高中、中专教师(含高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实验实习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历或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普通话
按照《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3.教育学、心理学
非师范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或变更高一级教师资格证人员必须具备类别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4.身体条件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标准(统一体检)。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教师资格认证相关政策规定,以下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②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③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方法、时间及现场确认地点
1.报名方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从2012年开始,所有种类的教师资格申报统一改为网络申报,其步骤如下:
①泸西县本地户口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http://www.jszg.edu.cn/);
②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板块,按照教师资格申报的提示,完成个人注册和相关信息录入,检查核实无误后提交;
③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修改部分信息,根据注册名登录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上贴照片必须是114×156像素);
④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信息确认时间段内,申请人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个人申报信息现场确认(提供用户名和报名号)。
2.时间规定
①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5月7日;
②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5月7日至5月11日。
3.确认地点
泸西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3-6625034)。
4.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员必须在2012年4月16日至5月7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②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你进行现场确认,请你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登录用户名和报名号以便确认。
③请认真录入、核对个人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
④现场确认时需要查验身份证、学历证、“两学”考试合格证(师范类除外)、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体检表、思想道德鉴定表。
⑤2012年各级认定机构通过网络认定教师资格,并完成证书编号打印工作的时间是2012年7月20日前,请你按照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四、现场确认交验材料
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社区)填写),
6.《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只填个人信息,统一体检);
7.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毕业可免);
8.本人五分免冠彩色正面近照2张。
六、其它
1.讲课、说课、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文件材料执行。
3.各相关学校、单位接此通知后,务必做好宣传、转发、张贴等工作。
4.需要补发、换发证书的,参照教资字[2009]17号执行。
七、纪律要求
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资料,严格按认定要求、流程,及时准确完成规定事项,如出现徇私舞弊、弄私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未尽事宜,另行安排。
附件:相关表格材料。
泸西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