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22人,包括政府三级雇员1名,专职安监员21名。具体用人单位、岗位等详见《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监管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专职安监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下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已取得毕业证;
3.专业不限。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法律、化工、电气、机械、土木工程、中文、计算机、信息工程专业优先;
4.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5.需要深入企业检查,加班加点,夜间值班,有小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信息
通过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以网络的形式(门户网站:http://www.nsrs.gov.cn/、http://www.gzns.gov.cn/nsajj/)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方法:填写好《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监管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专职安监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gznsajj@126.com(报名表文件名请注明“区安监局+三级雇员/专职安监员+姓名”,并在邮件附上本人身份证照(正反面)、一寸证件照、毕业证书的扫描件,如无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我局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报考者根据各镇(街)、园区具体名额分配填报应聘去向志愿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4日(星期六)9:00至12月30日(星期五)17:00,共7天,以电子邮箱纪录的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符合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工作人员接收报名表并根据招考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将有工作人员将考生的准考证通过邮箱发放给考生,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月4日(星期三)9:00至1月7日(星期六)9:00。笔试时间拟定于1月7日(星期六)上午9:30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按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①报名表、报考人员的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或未婚证),可在政审时提供;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政审阶段。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同分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优先)。
(四)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由各实际用人单位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应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由各实际用人单位依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
咨询电话:020-84985259(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
1.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监管局公开招聘雇员、专职安监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