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应试者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四、面试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面试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六、面试过程中,面试应试者不能透漏本人的姓名及其它信息,只能报自己的考号,如透漏视为违纪。
七、面试结束后面试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八、面试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由于面试考生较多,2016年12月31日的面试分上、下午两场。报考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考生将于上午进行面试,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考生将于下午进行面试,请各位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即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考生进入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天气寒冷请及早增添衣物,明天考点将为各位考生准备有热水,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好个人事项!祝各位考生考出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