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安排和资格复审情况,因报名人员自动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经研究决定,取消核减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岗位引进计划,并递补部分硕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复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核减引进计划与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公告》及有关规定,取消引进岗位18个,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17个、硕士研究生岗位1个;核减博士研究生引进计划1个。同时按照岗位引进计划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的原则,确定递补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人员17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与地点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定于2012年5月2日至5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至17:30。地点在临沂市南坊新区天元商务大厦1534室。联系电话:0539-8726262。
三、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和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翻译为中文格式一并提交,本人签字确认)。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报名岗位涉及专业研究方向的人员,还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关于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
2、《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
3、与《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四、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海外留学人员本人届时确不能到场的,经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本人须在面试前三天携带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再次复审确认。
2、审查合格进入面试,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对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如有自动放弃或复审未通过人员,将继续按程序递补。请注意浏览临沂党建网、临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附:
1、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取消和核减引进计划一览表
山东省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