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所属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5年,学院座落于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22亩,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余人。
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数控技术实训基地、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机电类实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目前,学院有全日制高职大专、技师、高级技工3个主要培养类型,设有31个高职(专科)专业、17个技师专业、13个高级技工专业。其中,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是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是山东省高职高专示范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子商务、软件技术4个专业是山东省高职高专特色专业,金属切削、电气工程、机械装配与修理、计算机应用与维护4个专业是山东省技工院校“百强”名牌重点专业。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12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书均须在2012年4月28日前取得。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信息发布时间:2012年4月28日至5月1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对于在外地工作,确实不便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以前(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的方式邮寄到学院组织人事处(证书、证件仅邮寄复印件),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材料原件需于面试前提交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8日9:00至5月12日16:00。
报名地点: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531-87196585。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6张,并提供电子版;
(5)荣誉证书以及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证明材料;
(6)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以2012年4月28日为截止日期)。
2、报名查询
应聘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至5月25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5月25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逾期未领取或联系不上的,视为弃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或核减的岗位于5月18日至5月25日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内容为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10天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畅通并及时与学院联系,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有关事宜。在面试前3天仍未领取面试通知单或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各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技能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并于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外调、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单位进行,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英达
联系电话:0531-87196585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打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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