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益性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单位及岗位如下:
一、公安消防队岗位32人。(5名公安消防文员、5名驾驶员、22名专职消防队员,其中梅河大队:14名(5名公安消防文员、9名专职消防队员),红梅镇:18名,以上岗位需要属地报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8、失地农民。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专业不限,身体健康,愿意从事执勤灭火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
有就业意愿人员需携带本市城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2、3、6、7页),二张近期免冠照片。
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用工时限最长不能超过3年。工资标准:1500元/月(公益性岗位工资1280元+220元用人单位出资)。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6日。
录用办法:报名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市人社局6楼608室 430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