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鹰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职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选调人员原则上实行同职级安排,具体岗位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选调人数为4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全市范围内副科级及以下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实施公务员法单位的)。
(二)资格条件
1.良好的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选拔有较好文字功底的干部(其中法律、经济类专业各1名);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5.身心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自愿报名(2017年1月3日-- 1月25日):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市经济大厦A417)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三份(在鹰潭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下载)、2寸蓝底免冠照3张(均附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2月3日--2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组织考试(2月18日--2月24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含追问、情景模拟等)形式进行。
(四)考察和体检(2月27日--3月10日):
1.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原则上按1:3的比例提出考察差额人选名单,经机关党组研究确定后,组织考察组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业绩,并对人选资格进行档案审查,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调人选: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比例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在鹰潭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下进行,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自觉接受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全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的干部要端正态度,诚信报名。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参加选调工作的人员有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