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岗位聘任要求,现将我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1 | 侯艳 |
2 | 陈琳、黄玉燕 |
3 | 朱妍妍、郑宇洪 |
4 | 欧容容、张婷婷、黄丽、王嘉瑜、宋佳、林晓婷 |
5 | 郭媛、王芳峰 |
6 | 陈燕容 |
7 | 刘丽丽 |
8 | 王树树 |
9 | 黄雪琪 |
10 | 陈淑芳 |
11 | 张超米 |
12 | 李远霞、邱爽、张淑英 |
13 | 丁佳玲 |
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5日至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人事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龙岗段)6082号,邮编:518116,电话:8481921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