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从事机关文字工作的公务员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二)职位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6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4年1月6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月6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公务员录用试用期考核年度除外)。
5.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1.截至2017年1月6日,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的公告和职位表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xcrs.gov.cn)、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xcpta.gov.cn)、宣城市政府办公室网 (www.xuancheng.gov.cn/ govoffice)上发布,之后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组织遴选的相关部门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和方法: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17年1月8日8:00- 1月11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相关网站自行下载《宣城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报名信息,并将表格电子版连同本人身份证照片发送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邮箱(yxj685@sina.com)。报名截止后,由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遴选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等资格。
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
(三)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报名后登陆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xcrs.gov.cn)、宣城市政府办公室网 (www.xuancheng.gov.cn/ govoffice),查询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1月13日下午3:00-5:30到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市政府大楼32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定于2017年1月14日上午8:30-11:00进行,考生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遴选计划数1:3比例确定遴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遴选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宣城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任免机关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主要内容为:口头表达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拟于2017年1月18日进行,详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为确保遴选质量,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核。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实际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数(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考核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健康状况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因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再审不合格出现遴选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考察工作由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考察组组成人员2人以上。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与职位适应程度。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工作原则上于2017年1月23日完成。
(八)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发放遴选通知书。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 询 电 话:0563-3023793(市政府办公室)
0563-3029114(市公务员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3-3012361(市纪委派驻办公室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