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7年东莞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考资格条件“参加药学、护理、(医疗)技术初级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中的“相应专业”应如何理解?
答:根据上级相关的文件精神以及对报考资格条件的解读,“相应专业”指的是考生毕业专业所处的专业目录分类须与报考专业相对应。具体可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各级学校专业目录(从中专到博士学历)。以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例,本科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1个,44种专业。11个专业类分别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本科毕业考生的专业必须为上述专业类别下的44种专业,才能报考该专业类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它级别的学历、毕业专业也参照相应级别的专业目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