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事业单位2016年10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因有考生放弃聘用资格,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现将递补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
体检地点:光明新区人民医院体检科(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339号)
二、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详见附件)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到达指定体检地点签到(签到时需按指模),并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照片),并填写“招考单位”、“职位编码”、“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栏目后交工作人员审核。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考生到交费处交体检费。交费后,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三)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交表。
三、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填写体检表请考生自带笔。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严重违反纪律的,将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
(三)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注意空腹抽血,抽血后才能进食。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六)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品,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四、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8211652)
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