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2015年10月,安徽女子李娟因“见义勇为救女童”被恶犬咬至重伤在网上不断升温。事发后,李娟收到超过80万元捐款。然而警方调查发现,李娟实被男友的狗咬伤,所谓“见义勇为”也是男友一手策划。随后百名捐款者拟讨回捐款。
【标准表述】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时期,网络募捐、微慈善等异军突起。网络募捐相比传统的募捐方式门槛低、传播快、影响大、互动强、效率高,使善款畅通无阻,让募捐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助,感受爱心的温暖和慈善的伟力。
网络募捐低成本高效率的优点理应得到肯定。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募捐信息的真实性得不到保障,诈捐、骗捐事件多有出现。另外,网络募捐善款的使用和余款流向,也往往缺乏透明和监管,容易引起社会争议,伤害慈善募捐的公信力。
然而造成诈捐、骗捐事件屡出不穷,有两个重要的原因:
第一,网络募捐平台有网站、微博、论坛、QQ群、游戏,只要有网民去的地方,就可能有网络募捐的存在,一般人不容易分辨真伪;
第二,网络募捐,很多时候成了点对点的行为,公众给私人账号捐款,缺乏必要的中间监督环节,募捐资金的使用、善款余额的处置,缺乏透明监督,甚至出现“携款出走”的事件。
【具体措施】
第一,网络慈善相关的立法,应该更加规范和完备,让网络募捐的阵地更加有序、更加有效、更加有力。
第二,对网络募捐的主体资格设定必要的门槛,给予合乎条件的个人和团体必要的募捐主体地位,对参与网络公益募捐的行为进行一个准确的定位和定性。
第三,公开善款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四,扶持网络募捐平台建设。
一方面,避免网络募捐平台杂乱无章,对各种网络平台,实行网络募捐资质认证;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应建设正规的、有影响力的网络募捐平台,方便各种网络募捐活动的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