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切实做好驾驶员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中共东源县委办公室、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5]1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八届1次[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1、大客车驾驶员1名。
2、中巴驾驶员3名。
3、小车驾驶员6名。
4、工作地点:东源县人民政府机关大院。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热爱驾驶工作。
2、男性,本市户籍,高中文化程度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巴驾驶员须持有A1驾驶证以上,小车驾驶员须持有C1驾驶证以上,技术过硬,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4、无犯罪记录。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伟强
副组长:刘智生、程建平
成员:具育强、程飞洪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22日至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东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股(县政府大院1号楼1楼),联系人:程飞洪,联系电话:0762—8831335,手机:13827832623。
4、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镇(街道)计划生育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东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股填写报名表报名。
5、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6、驾驶实操测试。聘请交警大队警官或驾校考官进行驾驶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7、体检。根据招聘领导小组的意见,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8、聘用。录用对象与东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聘用大巴、中巴、小车驾驶员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五、录用后待遇。
聘用后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出车补助组成,基础工资2700元/月,出车补助按东源县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社保费(五险)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县政府统一购买。
东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