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驻马店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施办法》(驻人[2005]4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县中医骨伤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等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计划招聘人员32名,具体拟聘岗位详见本方案后附的《平舆县中医骨伤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拟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企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发布招聘信息
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yxrsj.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公开发布,请注意查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7日至1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平舆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平舆县县政府综合楼1楼112房间)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平舆县企事业单位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粘贴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2张,并提供同底版电子照片(大小为35kb左右,像素比例为114×156)。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只留复印件各1份。
(五)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报考者现场进行信息采集,根据国家规定收取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5年内不准报考我县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命题和评分。笔试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机构统一命题和评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成绩、内容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报考内科、麻醉科、眼耳鼻喉科、皮肤科、中医肛肠科、中医骨伤科、康复治疗科、中医针灸推拿科、护理、药剂科、口腔科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报考行政管理(业务副院长)、计算机和医学营销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三)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具体领取时间通过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yxrsj.gov.cn)及其它方式公开发布,不再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拟聘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并公开发布。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若拟聘岗位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一并参加体检;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规定,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中医骨伤医院共同组织实施。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与工资福利待遇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用人单位的管理办法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县中医骨伤医院报到上岗。不服从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岗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试用期满由平舆县中医骨伤医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条件、标准、程序和回避制度,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中医骨伤医院负责解释。
平舆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平舆县中医骨伤医院
2017年1月23日
附件:
1.招聘职位表
2.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