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2月25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30%、申论占70%合成(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7年2月28日—3月1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7年3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至市委政研室秘书处(长沙市委一办公大楼10楼1007房间,电话0731-88667501)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017年3月3日(下午13:00-17:00)到市委政研室秘书处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