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豪车、名表,过奢靡之瘾。有人认为无可厚非,有人认为,党组织不能不管,因为“有钱不能任性”,更因为“党纪严于国法”。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群众的公仆,身为国家政策的执行者,老百姓的父母官,本身就担负着“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如果凭借诚实劳动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在合理范围内追求好一些的生活质量,本身无可厚非,群众也能够理解。但是,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的奢靡之风,不仅会破坏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还会成为毒害党员干部队伍的歪风邪气,对此党组织不仅要管,而且要严管。
殷纣王即位不久,便命人为他琢一把象牙筷子。贤臣萁子说,“象牙筷子肯定不能配瓦器,要配犀角之碗,白玉之杯。玉杯肯定不能盛野菜粗粮,只能与山珍海味相配。我不禁为他担心。“果然不出其所料,纣王之后“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百姓怨而诸侯叛,亡其国,自身“赴火而死”。
正所谓:“祸患常积于忽微“,人的贪欲就像一个无底洞,往往在不断得寸进尺与得陇望蜀中越长越大,而领导干部手中握有公权力,更容易为自己谋求私利来满足一己私欲,如果一旦产生贪腐思想,其贪欲更甚于常人。所以,对于党员干部中出现不符合工资收入的奢靡之风,党组织应当治病于初起、防患于未然,及早将这些不好的苗头熄灭,避免如商纣王因为一把象牙筷子葬送掉整个国家一样,葬送党员干部的前途命运。
另外,在国家政商分离的党纪规定下,党员干部既不允许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让亲属在自己任职的地方及系统经商办企业,更不允许官商“勾肩搭背”,如果单单依靠个人与家庭的法定收入,难以具备奢靡享乐的经济条件。对于某些领导干部用“合法收入”购买豪车名表,其“合法性”本身就难以定夺,奢靡之风很有可能便是贪污腐败的结果。
所以,对于领导干部中滋生的超出实际生活水平的奢靡之风和享乐之风,党组织既要防微杜渐又要严厉依法追究,保证党员干部队伍良好的作风。作为人民的公仆,领导干部更要时刻保持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