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自2017年1月1日起将我省社会保险费转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更好的为缴费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县政府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国税局和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政府购岗”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政府购岗”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政府购岗”工作人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2015至2017年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经济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法学类、文秘类;
2、具有兰考县户籍;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和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上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7年2月8日至2月1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 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大厅。
3. 报名应提供资料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7年毕业生可提供在校证明)、《兰考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并缴纳考务费6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拟招聘人数。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基本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
3.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和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上及时公布。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七)签订合同
拟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具体岗位,上岗人员与税务局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上岗。不服从统一分配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岗位待遇
(一)岗位待遇包括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岗位工龄工资标准从高校毕业生在应聘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同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二)政府购岗劳动
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可以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如不服从统一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中以及录用上岗后,如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应聘者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培训班及销售的辅导培训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均与招聘方无关。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和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请应聘者及时登陆查询。
咨询电话:0371-23301579 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371-26992781 兰考县监察局
兰考县“政府购岗”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附件:兰考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政府购岗”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易贤下载网:2017年开封兰考县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