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丽人社[2017]9号)文件,现将我县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国家合格标准均为 60 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县达到家合格标准人员共110名(其中初级:士级为11名、师级为31名;中级为68名),现予公布(名单附后)。取得资格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
二、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实践能力》2个科目合格标准均为300 的分,一次性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全县共有合格人员3人,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上述人员资格取得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
青田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