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天河区文体人才队伍,更好地为区辖内群众服务,打造时尚文体活动,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由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等;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维反应能力,乐于从事文体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范围:行政管理专业。
3.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月12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有效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填写,连同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whj-bgs@thnet.gov.cn。材料齐全并符合招聘条件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布。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须持身份证参加。
2.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等,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福利待遇
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天河区财政拨付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社会劳动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邓智芬,联系电话:020-38622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