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及相关规定,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职位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辅助工作人员2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岗位条件
1.户籍不限;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限计算以2016年12月31日为界(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等;
5.主要从事文字综合工作,要求文字基础扎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及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0日下午5时止,应聘者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发往电子邮箱:407907644@qq.com进行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时,当场审验合格后给予发放准考证。10:30-12:00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608会议室。
(五)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
3.已发表的文章或独立撰写的作品3篇;
4.职位表上要求有关资格的证明材料;
5.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六)应聘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报名和资格审查。
(八)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即进行考试。
(九)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2:1,比例不足的职位,不能进行招聘。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是文字综合能力水平测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定于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30-12:00进行,地点在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一楼视频会议室。
(三)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5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技术水平、专业运用能力以及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四)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合计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
(五)成绩按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3:3:4比例合成计算。
(六)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进行。
体检对象在参加体检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小谷围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xiaoguwei.panyu.gov.cn:8016/xgw/)向社会公布。
(二)获聘人员由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负责获聘人员的人事、劳资、保险等管理工作。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获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其进行岗位安排、指挥和工作调度。广州番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根据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提供的劳务人员考勤、绩效考核、奖惩等情况,按照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提出的薪酬管理办法发放获聘人员的薪酬。获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获聘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七、有关待遇
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年薪9万元。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