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增人社〔2014〕25号)、《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增人社〔2014〕26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用评审工作人员,现发布公告。
一、招用职位、人数及对象
本次招聘1名评审工作人员,属合同聘用人员。要求有本科毕业(含)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具有工程造价专业的人员。
二、报用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
4、服从组织安排工作;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9日
2、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如下: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计生证明等证件及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并填写“个人简历表”和求职自荐信(详见附件)。
3、报名人员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携带上述资料自行到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21号财政局十楼)
(2)邮寄报名
报名人员将上述资料邮寄至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21号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3)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以电子版方式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址:hzrws@126.com),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过期不候。
4、报名要求: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招考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招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招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招聘工作由区财政局纪委全程监督。考务工作联系人:黄生,办公电话:82667300;纪检监督投诉受理电话:82667362。
3、本次招考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7年1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