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讲解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合同制讲解员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会同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普通话水平为三级甲等及以上;
6、气质佳好、容貌端正、体态匀称;
7、献县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数量、岗位
详见《2017年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讲解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由县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工作岗位需求情况,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人社局制定《招聘公告》,在献县电视台和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发布。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下午5:00。报名地点设在献县人社局七楼事业股。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下载《2017年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讲解员岗位信息表》(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根据报名条件,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根据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县人社局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符合报考要求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有关事项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2月22日- 23 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七楼事业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按以下方法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历史文学知识。笔试时间为2017年 2月25日上午9:30-11:00,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开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成绩,并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考官实行异地交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聘用计划,按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并列者,加试笔试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献县人社局和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考笔试成绩。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献县人社局会同献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及县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拟聘人员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考笔试成绩。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献县政务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
六、招聘人员录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间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参照全额事业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执行同等政策,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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