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设我区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切实推动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根据《惠州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办法(暂行)》(惠市残联〔2016〕74号)文件要求,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全区共选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9名,每个镇(街道)各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具体见岗位表)。
此次招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在镇(街道)残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残联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二)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有本镇(街道)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残疾人,四级视力和听力残疾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
(四)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考人员为残疾人的只能报考其本人户籍所在镇(街道)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职位;报考人员为残疾人直系亲属的只能报考其残疾人直系亲属的户籍所在镇(街道)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职位。
三、薪酬待遇
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资标准。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区残联在单位网站等平台发布选聘公告,在各镇(街道)及村(社区)办公场所张贴选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残联办公室或区残联办公室。
3.报名程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报名所在地报名。具备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7年惠阳区公开选聘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一份〔可通过惠阳区残联官方网站下载或到镇(街道)残联领取〕;
②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③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④报考人员为残疾人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残疾人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为残疾人直系亲属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直系亲属残疾人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为目前在聘在岗的镇(街道)或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区残联考核评估证明材料。
⑤《计划生育证明》(可面试时提交)。
资格审查。区残联、各镇(街道)残联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下一程序,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2月23日到惠阳区残联办公室(惠阳区淡水桥背山子顶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领取。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年龄、工作年限、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日止。
(三)考试。考试由笔试、电脑实操、面试三部分组成。
1.笔试、电脑实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电脑实操。
(1)笔试、电脑实操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残联业务知识和办事能力;电脑内容:主要测试电脑的基础知识及基本操作。
(3)其它: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电脑实操成绩×2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同时在区残联、区人社局网站以及镇(街道)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选聘结果经所在镇(街道)和区残联认定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并在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务咨询:惠州市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752-3273698。
惠州市惠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