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民政工作结构,提高民政综合服务水平,满足商丘民政12349服务中心用人需求。经商丘市民政局党组研究,12349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2名,其中男同志4名,女同志8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商丘市本地户口;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相应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商丘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2月7日至2月9日,在商丘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 2月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为3天。
2、报名地点:商丘市民政局人事科(市政府一号楼9楼1930房间,报名电话:0370-3289379)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
(2)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交近期同版彩色免冠二寸照片6张;
(3)报名时需填写《商丘民政12349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首先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于2017年2月16日 (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与申论为主,共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重点考核面试人员的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3)拟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若考试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再次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与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每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月工资2200元。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推出奖惩机制。
本方案由商丘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商丘市民政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