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群众来访、来电、来信工作;对待来访群众热情,耐心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认真记录,做到登记齐全;
2、定期统计,分析来访、来电、来信反映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区领导接访的预约统计上报及衔接工作。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服从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较好;
5、有相关基层工作经验,法律、文秘专业优先。
三、选聘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地址:岳麓区信访局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谷丰中路521号,乘916路在谷丰中路下)。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它材料。
2、面试。由岳麓区信访局办公室组织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
3、聘用。面试后进行考察、体检,择优录取。体检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费用自理。
四、聘后管理
按照岳麓区政府关于临聘人员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保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岳麓区信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88999365
岳麓区信访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