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岗位一 |
石牌和大学城校区辅导员 |
2017FDY01 |
主系列专业技术十一级(硕士)或主系列专业技术十级(博士) |
11 |
应届毕业生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
1.中共党员。2.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在校期间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①曾任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②曾任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含校社联主席团成员)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处或院系出具证明)。③曾担任学生兼职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须由学生处或院系出具证明)。④曾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须院系党委出具证明)。 |
岗位二 |
石牌和大学城校区辅导员 |
2017FDY02 |
主系列专业技术十一级(硕士)或主系列专业技术十级(博士) |
3 |
应届毕业生 |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
1.中共党员。2.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在校期间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①曾任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②曾任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含校社联主席团成员)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处或院系出具证明)。③曾担任学生兼职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须由学生处或院系出具证明)。④曾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须院系党委出具证明)。3.由于进驻男生宿舍需要,本岗位适宜男性报考。 |
岗位三 |
南海校区辅导员 |
2017FDY03 |
主系列专业技术十一级(硕士)或主系列专业技术十级(博士或在原单位获聘中级职称以上者) |
6 |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
应届毕业生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社会人员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
1.中共党员。2.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在校期间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①曾任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②曾任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含校社联主席团成员)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处或院系出具证明)。③曾担任学生兼职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须由学生处或院系出具证明)。④曾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须院系党委出具证明)。3.社会人员应具有五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24日以后出生,含当天)。 |
岗位四 |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
2017FDY04 |
主系列专业技术十二级(学士)或主系列专业技术十一级(硕士)或主系列专业技术十级(博士) |
1 |
应届毕业生 |
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
1.中共党员。2.从事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须精通维吾尔族语言。3.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在校期间担任过院(系)或社团等主要学生干部。 |
注: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