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1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1号(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三)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来穗务工
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毕业证(专业技能证明)、计生证(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上述资料均需提交原件核验,另请自备复印件)及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前往报名,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在职人员报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或人才交流中心有关证明材料报名。
3.报名者须亲临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